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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机构简介】
宁乡县农村能源办公室1996年正式确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,是县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工作主管机构。内设办公室、财务科、项目管理科、科教科四个科室;下设宁乡县能源技术服务中心。
办公地点:宁乡县玉潭镇东二环行政中心东裙楼三楼
---联系电话:0731-88980005
---传 真:0731-88980002
---邮 编:410600
-- 【工作职能】
(一)贯彻、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》、《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》以及国家和省、市、县有关能源建设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编制全县农村能源与生态农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经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(二)指导、协调、管理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和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制定能源发展规划,主管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立项、报批以及全县农村能源的开发与节约工作,并组织有关项目实施以及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。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;执行或拟订有关农村能源技术标准。
(三)负责全县农村能源行业管理;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净化工作和农村燃气燃具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和农村节能及安全用能的宣传教育工作。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、节能技术、节能产品的研究、引进和推广应用,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节能攻关。
(四)组织、协调全县农民农村可再生能源实用知识教育、培训工作。负责农民沼气生产工技术知识更新培训、沼气生产工职业技能鉴定。
(五)负责全县农村能源技术人才队伍的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。
(六) 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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